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水保〔2019〕3号)及《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的要求,2021年4月25日,浙江台州市沿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在台州市主持召开了浙江省台州湾大桥及接线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经验收组讨论,同意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现将相关信息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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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台州市沿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