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公告 根据我单位招标计划安排,现拟采用比选招标方式进行浙江台州市沿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事件检测改造项目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报价。 一、招标项目概况1.1项目概况 浙江省台州沿海高速公路工程,起点运营桩号为g1523甬莞高速k94+662,途经三门、临海、椒江、路桥,温岭等地,终点桩号k203+789,终点与乐清湾大桥及接线工程相接,路线全长约109.127km。全线设有274路监控视频,其中固定摄像机160路,主要分布在10对隧道及3座特大桥上。沿海高速现有的视频事件检测系统建设于2018年,共建有76路视频事件检测,目前事件检测准确率率为55%,已无法适应道路运行管理需求。 1.2服务范围及内容 浙江台州市沿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事件检测改造项目设1个标段,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完成建设浙江台州市沿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140路基于ai算法的道路事件检测系统及平台,完成与岙里山隧道(20路)事件检测系统的数据对接。事件检测系统应满足且不限于对车辆停驶、行人穿越、抛洒物、交通拥堵等异常情况的检测,项目机械完工后检测准确率不低于91.9%,异常事件检测自动上报,并具有自动弹窗提醒、自动生成事情表单等功能。 (2)建设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和其他技术条件,符合合同条款内技术标准和要求。 (3)中标人负责对采购人相关使用人员和系统管理人员进行不少于1次免费培训,培训场地由采购人提供。 1.3服务期 服务期:计划工期:1个月,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自2020年7月1日(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日期为准)以来,承担过一个100路及以上的道路异常事件检测项目。需提供业绩证明材料的复制件:合同协议书,业绩证明材料的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否则业绩不予认可。(上述证明材料中未体现工程内容的,需提供项目业主(委托人)或项目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出示的证明材料); (3)项目负责人: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从事数据处理工作满10年,项目负责人工作经验以投标人自行填报的时间为准。并提供投标人单位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项目负责人2023年3月至今的连续社保证明,如为事业单位,由事业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人及其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20年7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无须提供,由采购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查询)。 2.2本次比选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获取比选文件的方式、时间3.1 请于2023年9月8日前将本比选公告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业绩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及社保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一套发送至邮箱1072902833@qq.com获取招标文件电子版。 四、投标文件递交要求4.1 采购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采购人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4.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9月12日15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4时30分至15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浙江台州市沿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台州市市府大道350号4楼412会议室)。 4.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比选公告在浙江台州市沿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tzyhgs.com/)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采 购 人:浙江台州市沿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台州市市府大道350号 邮 编:318000 联 系 人:叶先生 电 话:0576-89815230 传 真:0576-88802621 招标代理:浙江远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朝晖路203号深蓝广场办公楼13楼 网 址:http://www.ydsws.com 邮 编:310007 电 话:0571-86951617 传 真:0571-87831861 联 系 人:汪继彬 浙江台州市沿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2023年9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