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莞高速差异化收费交通影响评估比选公告 根据我单位招标计划安排,现拟采用公开比选方式进行甬莞高速差异化收费交通影响评估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比选。 一、招标项目概况 g1523甬莞高速为国家高速公路网北南方向主干线高速公路之一,甬莞高速浙江段于2022年5月27日全段通车。甬莞高速公路浙江段为实现浙江省委、省政府提出的“融入长三角,构筑杭、甬、温都市圈,发展温台沿海产业带,保护和合理开发浙东沿海的蓝色屏障”提供了便捷的快速通道。本次研究主要涉及的高速路段为台州沿海高速公路所属路段(含11个互通及2个枢纽)及周边路网。 根据省市交通主管部门的要求,为保障甬台温断流施工期间对地方交通影响最小化,甬莞高速需开展差异化收费工作,利用价格杠杆,引导原甬台温高速车流通行甬莞高速,提高路网运行顺畅度。为保证降费科学合理,需编制甬莞高速差异化收费研究方案,对过境车流,甬台温高速、甬莞高速沿线车流进行调查分析。 本次招标项目共设1个标段: 第1标段:甬莞高速差异化收费交通影响评估内容包括: (1)组建项目组并进行资料收集、现场踏勘调研(国民经济、城乡规划、交通路网等); (2)区域交通现状及研究范围内高速流量 od 分析,使用交通软件建模分析; (3)居民出行调查分析及交通需求预测; (4)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方案及交通影响评估; (5)实施建议与相关风险防范; (6)初稿完成后,征询各职能部门意见,并根据意见优化方案; (7)组织召开评审会; (8)按评审意见完成报批成果。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评估报告初稿并报送比选人,且保证项目最后须通过正式的评审。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投标; 2.3项目负责人:年龄在60周岁以下(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提供供应商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2024年1月、2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项目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制件。 2.4供应商及其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时无须提供)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比选文件的方式、时间 3.1 请于2024年3月25日前将本比选公告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单位介绍信、项目负责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及联系方式的扫描件一套发送至邮箱1072902833@qq.com获取比选文件电子版。 四、响应文件递交要求 4.1 比选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比选人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4.2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3月29日09时30分,供应商应于当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将响应文件递交至浙江台州市沿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台州市市府大道350号4楼412会议室)。 4.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浙江台州市沿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tzyhgs.com/)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比 选 人:浙江台州市沿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台州市市府大道350号 邮 编:318000 联 系 人:徐工 电 话:0576-88550767 招标代理:浙江远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朝晖路203号深蓝广场办公楼13楼 邮 编:310007 电 话:0571-86951617、13757169252 联 系 人:汪继彬 浙江台州市沿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2日 |